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年度计划,我中心决定委托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 7 个单位,于 7 - 8 月份举办汽车修理工等 23 个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认(换)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认(换)证的职业
汽车修理工、茶艺师、评茶员、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服装设计与定制工、皮鞋设计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车工、铣工、刨插工、镗工、营业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和花卉园艺工。
二、申报的条件
(一)申报考评员培训认证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且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熟悉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二)申报高级考评员培训认证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本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连续工作 3 年以上。
2 、取得考评员证(卡)一年以上。
3 、熟悉本职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三)申请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换证者,须取得同职业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资格、任期(三年)届满。
三、培训与认证
本期考评员培训认(换)证班,将与相应职业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下同)培训认证结合进行。所有不具备本职业技师资格的考评员培训认(换)证申报者,需参加相应职业技师资格的培训认证。
高级考评员培训认(换)证班,将与相应职业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下同)培训认证结合进行 。所有不具备本职业高级技师资格的高级考评员培训认(换)证申报者,需参加相应职业高级技师资格的培训认证。
评茶员和茶艺师只进行考评员培训认(换)证,并结合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三级)资格培训认证进行。所有不具备本职业高级技能资格的评茶员和茶艺师考评员培训认(换)证申报者,需参加相应职业高级技能资格的培训认证。
汽车维修工只进行考评人员培训认(换)证。
(一)高级技能、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培训认证
1 、培训认证时间和方式由承办单位确定,培训费由承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培训内容主要为本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三级)、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所规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体方案由承办单位确定)。
2 、不具备本职业高级技能、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申报者,通过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培训后,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高级技能、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鉴定,并按规定交纳职业技能鉴定费。鉴定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高级技能、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二)考评人员培训与认证
1 、培训内容主要为公共知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知识,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职责任务、聘用考核和职业道德)和考评技术(相关职业的职业标准、考评技术与方法等)。
2 、所有考评人员认(换)证申报者须参加公共知识考试、考评技术考核和相应职业、规定等级的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培训认证方案见《关于印发 < 湖南省 2006 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监考)人员培训计划 > 的通知》 ( 湘劳社鉴函 [2006]12 号 ) )。
3 、具备高级技师资格(职业技能考核合格)的换证申报者或取得考评员证(卡)一年以上的认证申报者,公共知识和考评技术考核合格,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的高级考评员证(卡)。
具备技师资格(职业技能考核合格)、高级技能资格(职业技能考核合格,限评茶员、茶艺师或汽车维修工考评员),且公共知识和考评技术考核合格的认(换)证申报者,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发相应职业的考评员证(卡)。
获证(卡)考评人员信息由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导入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数据库,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4 、培训认证费 380 元 / 人(其中,职业技能考核费 260 元 / 人,教材资料费 120 元 / 人);培训换证(职业技能考核)费 260 元 / 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认(换)证申请
(一)申请相应职业高级技能、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认证的,需按照《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经办指南》( www.hn12333.com/ 职业资格鉴定 / 办事指南)的要求,提交高级技能、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认证材料和一寸彩照五张。
(二)申请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认证的,须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附件 1 )或《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附件 2 )一式二份,并附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三张,经所属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省直单位 由单位或行业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三)申请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换证的,须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换证申请核准表》(附件 3 )一式二份,并附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的原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卡)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三张,经所属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省直单位换证学员由单位或行业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任期考核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提交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承办单位与培训认证日期
序号 |
职 业 |
承办单位 |
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培训日期 |
考评人员
培训日期 |
认证日期 |
备注 |
1 |
汽车修理工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7 月 11 日
- 13 日 |
7 月 13 日 |
只进行考评人员培训认(换)证 |
2 |
维修电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
湖南东升电工家电
高级技能培训中心 |
7 月 15 日
— 22 日 |
7 月 23 日
— 24 日 |
7 月 25 日 |
技师、高级技师和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认证同时进行 |
3 |
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装配钳工、车工、铣工、刨插工、镗工 |
株洲技术学院 |
7 月 24 日
— 8 月 3 日 |
8 月 4 日
— 5 日 |
8 月 6 日 |
4 |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7 月 12 日— 19 日 |
7 月 20 日— 21 日 |
7 月 22 日 |
5 |
营业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花卉园艺师 |
湖南省就业培训
中心 |
7 月 18 日— 25 日 |
7 月 26 日— 27 日 |
7 月 28 日 |
6 |
茶艺师、评茶员 |
湖南省茶叶学会 |
6 月 27 日— 7 月 2 日 |
7 月 3 日— 4 日 |
7 月 5 日 |
仅限高级技能和考评员培训认证 |
7 |
广告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服装设计与定制工、皮鞋设计工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7 月 9 日— 15 日 |
7 月 16 日— 17 日 |
7 月 18 日 |
仅限技师和考评员培训认证 |
五、几点说明
1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鉴定工作的需要,积极推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认(换)证申报汇总表》(附件 4 ),于 6 月 25 日前传真到相关职业考评人员培训认证的承办单位。
2 、各承办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精心组织,热情服务,保质保量承办好相应的培训认(换)证任务。
3 、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宋楠,联系电话: 0731 - 2848231 - 501 。
附件: 1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
2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认证申请核准表
3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换证申请核准表
4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认(换)证报名回执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 ○○ 六年六月一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