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程系党支部建设,严格党员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支部应积极鼓励、帮助他们端正对党的认识,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
2、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执行。
二、推荐
1、召开各团支部扩大会议,公开推荐候选人。
2、班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但班上无学生党员的除外。
3、班主任推荐。
三、培养
1、支部在充分考虑推荐意见并在自身调查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2、名单确定后张榜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无异议后再培养;如有异议,则具体调查。
3、安排培养人,加强对被培养人的了解与培养,并制作培养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4、确定积极分子后,由支部决定送学院业余党校培训。
5、对培养考察时间一年以上,经学校党院培训取得结业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或团组织推荐,在听取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通过列为发展对象。
6、由支委会确定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最后发展名单。
7、确定发展名单后报送党总支审核。
6、名单正式确定后,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规定,制作相关材料,报送党总支。
四、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审查大会程序
1、召开支部会议,讨论发展党员
(1)申请入党人汇报情况(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入党态度,本人履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培养人发言(介绍申请入党人综合考察意见)
(3)入党介绍人发言
(4)出席会议的党员,群众代表发言
(5)举手表决(正式党员)
(6)宣读决议
(7)被讨论人表态
(8)说明
2、发展决议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审批。
3、党总支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再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4、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后,该发展对象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得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信息工程系党支部
200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