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朝霞等3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经机电工程学院核实李朝霞3名学生在未经学校批准的情况下,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李朝霞3名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5月31日—6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2537550

附件:作退学处理人员名单

机电20303班:李朝霞、唐武杰、谭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