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 4月4日 -7日,共四天。
节日期间,请相关二级单位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