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4月7日(星期六),共三天。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的课。
节日期间,请相关二级单位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