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管发电〔2018〕1号)文件要求,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小组,对全校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进行督促整改,现就进一步核查校内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各二级单位所有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
二、整改参照标准
按照湘管发电〔2018〕1号文件要求,本次领导干部、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调整依据的标准为:
校内副校级(处级)使用面积:18㎡
校内正处级(副处级)使用面积:12㎡
校内副处级(处级以下)以下使用面积:9㎡
三、整改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目标为“0超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真实测量实际使用面积,对行政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并将符合标准的整改方案即《省直机关办公室使用统计情况表》纸质表于2018年3月6日下午5:00前交学校党政办公室313室,电子稿发送至办公室邮箱:hnhybgs@163.com,严禁拖延。学校汇总后将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2、各单位对填报表格内容按标准自行严格把关,各match二级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统计表必须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二级单位尽快上报《省直机关办公室使用统计情况表》,并及时整改到位,学校纪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直机关办公室使用统计情况表
附件2: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
附件1:省直机关人员办公室使用情况统计表(某某学院、处、部)
附件2: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通知》(湘管发电〔2018〕1号)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