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院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
6、图书室、阅览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院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院内住户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
13、设立消防专干,成立学院义务消防队,确定学院重点消防部位。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