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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提倡存放现金(建议不超100元),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建议学生不佩戴金银手饰,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