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做大做强各类培训,更好的规范和管理我校培训项目,使我校的培训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7】7号)、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5】26号)及《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湘教职培办【2016】4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及津贴发放的通知》(湘教通〔2020〕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培训是指经学校审批备案确定承接的各类培训,包含:国培、省培、政府专项与校内收费培训、社会培训和境外培训等。
第二条各类培训项目应明确方向,严格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注重培训效果,维护学校声誉,打造培训品牌。
第三条 培训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成培处统一管理,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学校是对外进行培训项目合同签订的唯一法人,合同原则上由校长签订,或经校长委托由分管培训的校领导签订。
第四条 培训项目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各培训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组建项目培训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成培处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培训规划、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制定、修订和实施培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监督培训实施过程;管理校内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试、证书发放等工作。
第六条 财务与发展规划处按照国家、学校有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负责培训项目的经费管理,并指导项目单位编报项目经费预算,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执行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
第七条 审计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如果培训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培训单位有需要时,由审计处按培训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第八条 各培训部门是培训项目工作的主体,由部门领导牵头做好培训方案制定、教学计划制定、教师遴选、教学实施、考试(核)、培训场地和设备安排、培训指南与讲义印制等工作,协助成培处做好培训协议的起草、住宿和伙食的安排、培训通知拟定与发放、签到表制作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完成各项任务,并对项目的完成质量及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章 培训目标管理
第九条 培训目标。成培处需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年度质量报告目标制定学校年度培训计划,报校务会研究后下达,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需根据学校下达的培训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目标,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成培处和项目承培部门的绩效管理。
第十条 培训工作计划。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需结合本学院专业和实训条件特点,开发培训项目,根据年度培训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培训项目部门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的要求,在培训项目执行前,组织项目团队成员研讨制订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含培训教学计划),并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备案审批管理
第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承接自主培训项目,应按规定事先履行申报备案审批手续。凡事前未经批准备案的各类培训,学校一概不予承认,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由举办者承担,并由校纪检与监察部门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各二级学院或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都需备案,其中面向社会开展的非公益性培训还需分管业务和培训校领导审批,开展的境外培训、民族事务培训、培训金额超过100万的需经校务会审议后报党委会审批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所有培训项目在开班前,各培训项目部门均需提前按要求填写备案审批表(附件1:《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备案审批表》),并同时提供合作协议文本,报业务分管领导和分管培训领导审批。凡经审批后的各项内容在执行中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 为维护校园秩序和安全,各培训项目部门需持备案表到校保卫处备案。在校内住宿学员,还需持备案表到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办理相应住宿、生活手续。
第十五条 禁止本校教职工个人和内部各单位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以学校或校内各单位自己的名义,在校内外承包或举办各类培训班,或以各种形式招生办学。
第五章 培训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培训项目经费管理坚持统筹规划、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事前预算评估、事中经费监督和财务检查、事后财务验收和审计的全程预算管理程序。由上级部门下达的培训项目(包括国培、省培等),经费由上级部门直接拨付给学校。
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联系的非公益性培训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培训、社会培训、学生培训、对外合作培训项目等),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学校的费用,培训项目经费统一上缴学校财务。
由各二级学院或部门承办的委托培训项目,项目经费支出由各委托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预算审批。项目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部门负责,项目部门负责人在每个项目执行前,根据上级部门下拨或培训项目收缴培训经费额度和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详细预算,填写经费预算表(附件2:《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需经财务与发展规划处审核,报分管培训和财务的校领导批准后执行。50万以上100万(不含)以下的项目须经校务会批准后执行,100以上的项目报校务会审议党委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经费开支。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成本支出及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实训费、校外培训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工具耗材费、交通费、培训项目开发费、税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工作外津补贴。具体培训经费开支科目(附件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经费科目表》)。培训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湖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7】7号)执行。
第十九条培训费用。培训费用主要分为培训讲课费与工作人员经费(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工作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聘请非培训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相关标准如下:校内考评员:100元/2小时,校内监考、质量监督员:80元/次,出卷费:120元/套执行。讲课费分为校外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其他人员讲课按照每学时200元标准执行;校内教师按照副高职称100元/学时,正高职称120元/学时,其他80元/学时;省培与国培适当提高标准,副高职称最高不超过200元,正高职称不超过400元,同时校内工作量计算方式参照教务处课酬计算方案实施见下表。
工作量计算办法操作表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方法 |
说明 |
2 |
理论课课时 |
①学生人数 20:课时数="授课时数 0.9 ② <学生人数 50:课时数="授课时数 1.0 ③学生人数X>50:课时数="授课时数 [1+ min( 取整,8) 0.1] |
半天授课最多计4课时 |
|
实验实训指导 |
总课时数="实训半天数 |
①学生人数 20:人数系数= 0.9 ② <学生人数 50:人数系数="1.0 ③学生人数X>50,人数每多5人系数多0.1,少于五人不计。 ④晚上实训按实际实训时长核算成工作天数后参照执行 |
第二十条做好项目的决算和报销。项目结束后要与委托单位沟通,及时催收培训经费,落实培训经费的到账情况,并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和报销。做好(①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通知)、②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③培训报到登记表、④课酬发放表、⑤收费名单表(财务处盖章的))的收集、整理。决算方案及报销凭证经经办人、分管培训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并经分管培训校领导审核批示。
第二十一条培训项目的预算、决算及报销应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培训经费余额统一上缴学校。校内教师及工作人员的报酬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由人事处按规定核增相应总量。
第六章 培训过程管理
第二十三条培训协议。培训工作实施之前,培训部门必须与合作单位商量制订培训协议文本,按照学校合同协议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培训合作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方可以开展培训工作,以免在培训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十四条 培训教学计划。培训项目,均应按照教学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需包含具体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师等内容,并由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必要时须经过专家论证。
第二十五条培训师资。根据培训课程需要,可以从校内外选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教风良好,教学质量评价优良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师。邀请境外师资讲课,须严格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境内师资能够满足培训需要的,不得邀请境外师资。
第二十六条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委托方的要求及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和需求,不断加强培训课程的优化,科学设计和构建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开发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课程标准和资源,注重课程资源开发建设的立体化和综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的变化,不断更新充实课程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十七条 培训教学资料。须根据要求精心选定培训教材,没有指定教材的,在培训班开班前需任课教师提交上课所需的教学资料:授课计划、课件、讲义、录像、试卷、习题等,各类教学资料必须是经项目负责人核准合格的,并印发作为培训班的讲义。
第二十八条培训教学形式。根据培训工作的要求,需突出“专业性,系统性,权威性,针对性、实用性、实践性”等特点,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专题报告、学员论坛,实践模拟、分组研讨,教学考察,团队拓展等多种教学形式,并对培训环节实行全方位、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培训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提升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九条培训教学质量管理。须与培训委托方加强沟通,对培训学员的出勤与课堂纪律进行严格管理。项目管理人员须经常下班督查听课,及时掌握培训教学情况。培训班结束时,组织学员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所有培训班教师(专家)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回收,并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对任课教师、授课内容与教学形式进行优化、改进,以提高培训效果。
第三十条培训总结与宣传报道。培训结束后,项目组要做好培训总结、效益分析和培训效果宣传报道。
第七章 证书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类培训证书均由成培处统一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制作、编号,统一加盖学校印章再发放。任何二级学院及部门都不得自制和颁发盖有院、部门公章的各类培训证书或证明。
第三十二条 培训结束之后,如学员各项考试(核)合格,培训经费全部到账,项目组须将培训小结、学员花名册、考核成绩表、财务处确认经费入账单据等材料装订成册,成陪处核实后统一发放由学校统一印制盖有“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印章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成培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元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备案审批表
附件2: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件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经费科目表
附件4: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员评价表
附件1: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备案审批表
部门 |
日期 |
||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万元) |
||
培训起始时间 |
部门负责人 |
||
合 作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单位名称 |
||
主要经营 范围 |
|||
通讯地址 |
|||
法人代表 姓 名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
培训 目的 |
|||
培训 内容 |
|||
部门 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成培处意见 |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业务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分管培训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校长 意见 |
签 字 : 年 月 日 |
注: 1.该表需双面打印;2.此表一式四份,项目部门、成人教育与培训处、财务处、纪委各留存一份;3.递交此表时请附带合作协议等。
附件2: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经费预算表 |
||||||||
项目名称 |
经费 来源 |
|||||||
项目经费总额(万元) |
部门负责人 |
项目时间 |
||||||
项目地点 |
培训总课时 |
班主任 |
||||||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金额(元) |
所占比例 |
||||
1 |
住 宿 费 |
|||||||
2 |
伙 食 费 |
|||||||
3 |
实 训 费 |
|||||||
4 |
校外培训场地费 |
|||||||
5 |
师 资 费 |
|||||||
6 |
资 料 费 |
|||||||
7 |
工具耗材费 |
|||||||
8 |
交 通 费 |
|||||||
9 |
培训项目开发费 |
|||||||
10 |
班级管理费 |
|||||||
11 |
税 费 |
|||||||
12 |
其他费用 |
|||||||
项目节余预计 |
||||||||
预算编制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管理部门 负责人审核 |
||||||
财务处 |
分管培训 校领导审核 |
分管财务 校领导审核 |
||||||
说明:1.预算支出内容可根据项目任务书、送培单位需求及实际支出情况进行调整。项目预算总额超过50万时须经校长办公会批准。2.提交本表时需附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附件3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项目经费科目表
序号 |
科目 |
开支内容 |
1 |
住宿费 |
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
2 |
伙食费 |
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
3 |
实训费 |
是指参加培训人员到校外进行实训支出的场地费、劳务费、实训课时费、管理费。 |
4 |
校外培训 场地费 |
是指用于校外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 |
5 |
师资费 |
是指聘请师资授课发生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
6 |
资料费 |
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教材、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
7 |
工具耗材费 |
是指培训期间必须购置的工具、配件以及必要的刀具、材料等耗材 |
8 |
交通费 |
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学习、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
9 |
培训项目 开发费 |
是指为开发制定具体培训项目方案所支出的劳务费、差旅费、误餐费等。 |
10 |
班级管理费 |
是指为培训班级配备的班主任、辅导老师、机房管理等有关工作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
11 |
税费 |
是指按照培训合同要求在税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生的税费。 |
12 |
其他费用 |
是指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 |
附件4: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学员评价表
尊敬的学员朋友:在您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本次培训顺利结束。为了对本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以期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的工作,请您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以此谨致辞谢忱!
满意度评价项目 |
非常满意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满意 |
很不满意 |
|
1 |
对培训师的满意度评价 |
|||||
2 |
对培训组织管理的满意度评价 |
|||||
3 |
对培训内容的满意度评价 |
|||||
4 |
对培训方式的满意度评价 |
|||||
5 |
对培训教材准备的满意度评价 |
|||||
6 |
对培训资料准备的满意度评价 |
|||||
7 |
对培训总体的满意度评价 |
|||||
本次培训令您最满意的是 |
||||||
本次培训令您不满意的是 |
||||||
您对本次培训的感言、其他建议和需要(可列举您希望下次参加培训的主要课程) |
注:此表留存在各培训部门。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印发试行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