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督导职能与工作流程 
 
 一、教学督导职能 
 
 1、负责对全院教育、教学和教师、学生进行全方位督导,规范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上报学院。 
 
 2、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反馈等工作,对教学改革与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并推广。 
 
 3、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例会,及时分析、总结,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 
 
 4、审议并参与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强化质量监督,创新评价机制,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人才培养质量当好参谋,提供决策依据。 
 
 5、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专项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和实施措施,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6、对学院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 
 
 7、指导并抽查系部教学督导工作,核查教学督导工作归档材料。 
 
 8、参与人事部门对拟进教师试讲的考评,新教师转正的考核。 
 
 9、参与教学系统对全院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考核,参加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对系部教学督导员教学质量的综合考核。 
 
 二、教学督导流程 
 
 1、督导理念 
 
 以人为本,和谐精微 
 
 2、督导的依据和标准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教学督导章程、教学管理制度 
 
 3、督导主体 
 
 教学督导室\院系教学督导组 
 
 4、督导对象 
 
 教师、学生、教学软硬件,教学活动 
 
 5、督导内容 
 
 教与学、过程与效果、管理与服务 
 
 6、督导方法、方式 
 
 教风与学风:到课抽查、日常巡视、教案检查、作业抽查; 
 
 过程与效果:听课检查、问卷测评、学生座谈、专项检查; 
 
 管理与服务:师生访谈、常规检查。 
 
 7、信息反馈、推进教改 
 
 情况汇报、信息交流、提交数据、开展评价、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