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督导职能与工作流程
一、教学督导职能
1、负责对全院教育、教学和教师、学生进行全方位督导,规范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上报学院。
2、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反馈等工作,对教学改革与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并推广。
3、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例会,及时分析、总结,汇报教学督导工作情况。
4、审议并参与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强化质量监督,创新评价机制,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人才培养质量当好参谋,提供决策依据。
5、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性地开展教学专项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和实施措施,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6、对学院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
7、指导并抽查系部教学督导工作,核查教学督导工作归档材料。
8、参与人事部门对拟进教师试讲的考评,新教师转正的考核。
9、参与教学系统对全院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考核,参加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对系部教学督导员教学质量的综合考核。
二、教学督导流程
1、督导理念
以人为本,和谐精微
2、督导的依据和标准
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标准、教学督导章程、教学管理制度
3、督导主体
教学督导室\院系教学督导组
4、督导对象
教师、学生、教学软硬件,教学活动
5、督导内容
教与学、过程与效果、管理与服务
6、督导方法、方式
教风与学风:到课抽查、日常巡视、教案检查、作业抽查;
过程与效果:听课检查、问卷测评、学生座谈、专项检查;
管理与服务:师生访谈、常规检查。
7、信息反馈、推进教改
情况汇报、信息交流、提交数据、开展评价、给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