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院务公开
院务公开栏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更好地推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依照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借鉴ISO9000标准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质量体系试点工作意见》及市总工会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06年出台院务公开控制程序,并在全院范围内大力实行院务公开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推行院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围绕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公平、科学规范、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通过院务公开,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增强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学院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动依法治校的进程,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院务公开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职工的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院务公开的内容,增强院务公开的针对性。
2、坚持真实公正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涉及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如:学院十一五规划、新校区建设方案、院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党政工作要点等。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教职工职称评定、教职工薪酬分配方案、相关人事政策和制度、教职工的住房出售及调整情况、医疗改革情况,住房公积金、生活福利、养老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
3、学院年度财务总体预决算公开。如: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学院财务刚性管理办法、干部职工的报销规定、学生收费公示公开文件等。
4、教学、科研、管理、产业、服务等工作公开。如:民主评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名师、优秀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职称评定等项目的公开。
5、学生管理规定和招生就业政策公开。
6、基建、维修工程和设备、教材、图书采购等招投标制度和项目公开。
四、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会议形式:教代会、职代会联席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座谈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及院工会、团委、学生会的代表大会。
2、传播媒体:校园网、院报、院务公开栏、院广播站等。
3、其他形式:文件、公示、院务会纪要、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电子邮箱、院领导与基层联系工作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等。
五、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孝理
副组长:舒均杰 刘 毅
组 员:石绍军 王绍良 王雄伟 舒均杰 谭放鸣 易卫国 阳良明
李迎武 罗桂甫 肖 虹 凌建伟 汪发亮 朱海军 熊 辉
隆 平 唐轮章 周睿祺 陶 飞 周永辉 李平辉 兰立新
向寓华 汤光华 欧阳广 郑明望 刘志峰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18号 邮编: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