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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管理制度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校医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二级学院副书记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L.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3.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4.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疾控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二级学院副书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辅导员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级辅导员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各二级学院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QQ等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