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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管理制度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二级学院书记为各二级学院疫情总责任人,各班辅导员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二级学院副书记为信息员,是疫情报告人。

二、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各班生活委员对本班每个学生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三、各班生活委员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四、辅导员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本二级学院疫情报告人;

五、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所疫情报告人。

六、学校卫生所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全校的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