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科(餐饮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监督餐饮类经营服务公司,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规范化管理。
2、负责食堂、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的日常巡查,对食品加工过程的关键环节要重点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负责菜鸟驿站及相关外包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负责督查外包项目的对外协调及水电费、管理费按时上缴。
4、负责餐饮公司的考核,做到每天有检查,每月有评比,每学期至少有一次满意度调查,并且有记录。
5、认真做好日常开餐的值班,以及节假日和学校重大活动的值班巡查工作,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负责监督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情况,以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
7、制定职责内的专项工程计划及预算。做好餐饮服务项目与食堂维修工程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技术方案制定和合同签订。
8、加强对食堂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做好结算初审和结算审核资料。
9、监督服务合同履行到位,负责餐饮公司统计及票据签收报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