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方便师生办事,促进公众监督,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师生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办公人员负责接待、对询问事项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的责任制度。
二、凡直接被师生咨询机关工作的员工都被视为首问责任人,该员工所在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被视作主要负责人。
三、首问责任人员职责
(一)热情接待广大师生的来电、来信、来访;并做好必要的登记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二)对咨询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予以解答和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予以实事求是的解释;
(三)对涉及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咨询,应予以引导,并告知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或由首问责任人代为及时转达;
(四)对转达的咨询问题,首问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催促有关部门予以答复,并及时将答复转述约咨询者,直至师生满意为止;
(五)当师生对所提出的问题表示满意后,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即行解除。
四、首问责任人有违反本规定的,按考勤、考核有关规定处理。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将直接与考核奖励挂钩,被投诉者如经查实确实存在态度恶劣、故意推诿、敷衍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发当月考核奖。有重大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