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项目验收规程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项目验收规程

一、组织机构

工程项目验收时设立验收工作组, 由业主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人员组成。业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为:

1. 牵头部门:基建处;

2. 业务部门:后勤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使用单位;

3. 监督部门:审计处、财务处;

二、职责分工

1. 业主单位:组织协调及实施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1)基建处:组织协调,并重点检查土建、结构、装饰、防 水、室外明沟散水排水;

(2)保卫处:重点负责检查消防设施配置及数量、安装及质量;

(3)后勤处:重点负责检查给水管路设施及水阀、室内排水、 电气线路及开关插座灯具等设施器具;

(4)监督部门:重点监督预验收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参与各 分项检查工作;

2. 监理单位:

(1)负责审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提供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2)安排专业人员做好分项预验收检查情况记录。

(3)做好检查情况汇总,给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3.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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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专业人员参与检查

三、验收检查方式

1. 按职责分工, 由相应部门代表和专业人员对其职责分工 检查范围进行检查。

2. 验收检查分必检和抽检,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表。

四、验收检查标准

按国家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

存在问题处理:

由监理单位汇总各分组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问题提出具体 明确的整改标准和要求。

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予以验收。 工作要求:

各部门人员在分项检查时须按要求履职,严格规范。检查表 填写客观公正、完整到位。所形成的资料由基建处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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