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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湘教通〔2013200

 

关于举办全省职业院校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精神,选拔优秀选手参加6月份在全国技能竞赛期间教育部组织的“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四)比赛组委会

  任:王柯敏

副主任:王  键、陈飞跃

  员:郭荣学、曾力勤、任晓锋、周芳友、朱日红、贺星辉、刘显泽、李浩

二、演讲主题

我的中国梦

三、参赛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不进行现场演讲,由专家通过参赛选手演讲的视频录像进行评比。每名参赛选手须向组委会提供近期演讲的视频光盘和演讲稿。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演讲稿字数3000字以内,视频可用AVIRMNB格式。

五、比赛程序

演讲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5月中旬)。各市州、各学校根据演讲主题和比赛要求,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本地、本校的初赛,并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各市州、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推荐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各1名。

2、决赛(5月下旬)。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各学校报送的参赛选手的视频录像和演讲稿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选手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中、高职教师和中、高职学生四个组别分别设奖。中职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高职教师组和学生组按参赛人数60%的获奖面设一、二、三等奖,成人高校参赛选手纳入高职组比赛,获奖个人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七、教育部主题演讲会推荐作品的产生

教育部计划在今年6月份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期间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会,要求各省在 5 31 日前 推荐中、高职教师和中、高职学生各1名,参加教育部的预选。

根据我省决赛的情况,每组的两名一等奖选手集中在长沙进行一次现场演讲,由专家现场进行评审,每组推选出1名优秀者作为全国演讲会推荐对象。

八、工作要求

1、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要把“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广大师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本次比赛的优秀作品将在职教新干线、《职教与就业》等网站、媒体登载。

3、各地、各学校参加决赛的选手于 5 27 前将报名表、演讲稿(一式六份)、演讲视频材料光盘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胡平(073188882736)、刘婕、彭文科,电子邮箱:22142480@qq.com

 

附件:1、全省职业院校师生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2、全省职业院校师生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湖南省教育厅

2013 5 17


附件1

全省职业院校“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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