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教通〔2013〕200号 
    
 
    
关于举办全省职业院校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精神,选拔优秀选手参加6月份在全国技能竞赛期间教育部组织的“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职业院校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 
    
(四)比赛组委会 
    
主  任:王柯敏 
    
副主任:王  键、陈飞跃 
    
成  员:郭荣学、曾力勤、任晓锋、周芳友、朱日红、贺星辉、刘显泽、李浩 
    
二、演讲主题 
    
“我的中国梦” 
    
三、参赛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方式 
    
本次比赛不进行现场演讲,由专家通过参赛选手演讲的视频录像进行评比。每名参赛选手须向组委会提供近期演讲的视频光盘和演讲稿。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演讲稿字数3000字以内,视频可用AVI或RMNB格式。 
    
五、比赛程序 
    
演讲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5月中旬)。各市州、各学校根据演讲主题和比赛要求,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本地、本校的初赛,并从中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各市州、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推荐在职教师、在校学生各1名。 
    
2、决赛(5月下旬)。比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各学校报送的参赛选手的视频录像和演讲稿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选手名单。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中、高职教师和中、高职学生四个组别分别设奖。中职教师组和学生组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高职教师组和学生组按参赛人数60%的获奖面设一、二、三等奖,成人高校参赛选手纳入高职组比赛,获奖个人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七、教育部主题演讲会推荐作品的产生 
    
教育部计划在今年6月份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期间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会,要求各省在
根据我省决赛的情况,每组的两名一等奖选手集中在长沙进行一次现场演讲,由专家现场进行评审,每组推选出1名优秀者作为全国演讲会推荐对象。 
    
八、工作要求 
    
1、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要把“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广大师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本次比赛的优秀作品将在职教新干线、《职教与就业》等网站、媒体登载。 
    
3、各地、各学校参加决赛的选手于
 
    
附件:1、全省职业院校师生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 
    
2、全省职业院校师生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湖南省教育厅 
    
 
   
附件1 
    
全省职业院校“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