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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健康寿星的通知
发布人: 姜红辉       发布时间:2017-05-02

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健康寿星的通知

各位离退休同志: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父(母)贤子(女)孝、家庭和睦、心平气顺的和谐氛围,提升离退休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提升家庭品质,推进和谐化院建设,拟在全院离退休职工中开展评选健康寿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寿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

2、关心和支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理解和支持学院领导的工作。

3、积极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生活自理,行走自如,无重大疾病。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年参加集体活动至少一次以上。

5、至2017年8月年满80岁(含80周岁)以上者(男女不限)。

6、性情开朗,乐观向上,家庭和睦,对生活满腔热情,年龄较大者优先。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健康寿星的范围是2017年8月底在册年满80岁(含80周岁)的离退休职工;名额按所属范围人数15~20%的比例评选。

2、2014年、2015年、2016年已获健康寿星人员今年不参评。

三、评选办法

1、各申报人对照评选基本条件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认真总结一年来(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情况,申报时需在申请表中撰写100~3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

2、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调查核实。

3、离退休工作处认真审定后于2017年重阳节活动时予以表彰。

四、时间安排

1、9月15日以前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离退休工作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申报表可到离退休工作处领取或到离退休工作处网站“下载专区”栏下载)。

2、9月18日—9月25日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调查核实。

3、9月26日前报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离退休工作处

                               二O一七年五月二日

“健康寿星”评选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写不下,可以附页)


支部调查核实

意 见

年 月 日

离退休工作处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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