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目标
1、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发挥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的育人价值,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增强社会实践能力;
3、克服传统考试方式的弊端,注重激发和维持学习兴趣及实践锻炼,突出发展特长;
4、促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考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改革的具体内容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开放性测试(口试、参与科研、实地调查、专题辩论、主题演讲、主题活动、调查报告、小论文、资料综述等)相结合。
2、学生在期中必须参加开放性测试,按30%计入该学科学期总成绩;
学生可以在教师给出的开放性考试形式中,或根据自己特长申报一种考试形式(经授课老师同意)作为本课程的“考试”。
3、学生在期终必须参加笔试,笔试试卷从试题库中抽取。按50%计入该学科学期总成绩。
4、成绩评价由考试成绩(期终笔试60%)和平时成绩(课堂评价10%﹢正式作业10%+社会实践20%)两部分构成。
5、考试实行前置资格审查:
a、课堂出勤符合要求;
b、课堂笔记检查符合要求。
三、课程范围: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四、实施对象:
自2011级学生开始,每一届三年制大专和五年制高职生。
思想政治教育课部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