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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团员管理办法

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为了切实保证我校新发展团员质量,提高团员教育管理水平,强化团员意识,永葆团员队伍先进性,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办法:

各学院和校区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按时完成团员的发展工作。 

团组织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发展团员。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 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按照发展团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团员。坚持做到“十步骤、三公示、五必须”,缺一不可。 

二、发展团员工作的“十步骤”:

(一)提交《入团申请书》; 

(二)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参加党团知识培训; 

(四)培养联系人培养教育; 

(五)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 

(六)确定为团的发展对象; 

(七)团支委会通过并填写《入团志愿书》; 

(八)团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九)报送校团委审批; 

(十)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 

三、发展团员工作的“三公示”(在团支部及以上范围内公式): 

(一)公示入团积极分子人选;

 (二)公示入团发展对象人选;

 (三)公示新发展接收团员人选。 

四、发展团员工作的“五个必须”: 

(一)团组织必须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团知识培训时间必须不少于8个学时; 

(三)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并形成考察材料;

(四)在发展团员的团支部大会上,团支部的团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发展团员中的程序环节必须实行过程纪实。 

五、发展团员工作的时间安排:

每学年初,校团委将本学年发展计划下发给各学院和校区分团委; 每学年第一学期由分团委确定本学院或校区的发展对象并在支部大会中表决通过(“十步骤”中1—8的步骤); 

第二学期开学初将入团志愿书报送校团委审批,五月期间校团委将进行入团宣誓并颁发团员证、团徽的工作。 

各二级学院学院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按时完成团员的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