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议纪律,切实提高团委召开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团委的建设,确保会议内容的贯彻落实,根据相关规定,现就会议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 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确无法按时参加团内活动和会议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确无法按时参加团内活动和会议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或班级有课程安排,出示相关课程表或通知证实后,确无法按时参加团内活动和会议而提出的请假。
2、各团委委员、学委委员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通报批评,按相关条例处理。
二、 请假程序
各团委委员、学委委员请假,应提前24小时向团建指导中心报备,并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由团建指导中心统一向团委申请。(如遇突发情况,可直接向鄢东书记申请)
三、 其他事项
1、团委例会需提前10分钟入场,由团建指导中心负责签到,并将相关材料存档,计入个人考核。
2、团委委员、学委委员请假,每月原则上请假次数不超过2次。
3、每月月底,由团建指导中心将各委员的请假情况进行通报。
4、所有团委委员、学委委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共青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