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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四维工作格局,坚持“强基础、强服务、强队伍”工作思路,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实现中国梦,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着力强化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着力推动共青团改革发展,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健康有益的共青团活动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度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本次评选以《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评优标准及要求》为参考(见附件一)。本次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由校团委按照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团员数量和团学组织情况将部分表彰意向名额分配到各二级学院,依据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申报单位及个人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撰写分别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均附电子版本,于4月25日前上交校团委,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根据《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评优标准及要求》,严格实行团费收缴一票否决制,即凡未完成2015年度团费上缴任务的单位及个人不得参与各项评比。

二、具体安排

1、各项评比申报工作于4月11日开始4月25号截止,表彰时间定于五月四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各单位及个人上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件请发至校团委组宣部邮箱:1376213668@qq.com),经校团委终评审批、审核后确定评选名单,公示一周。

3、推荐比例:

(1)、优秀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社团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部门);

a、“五四”红旗团总支:二级学院总数的40%;

b、优秀团支部二级学院总班级的10%;

c、优秀社团:全校社团总数的10%;

d、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二级学院总数的40%;

e、优秀部门:每个二级学院评选三个;

2)优秀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团委委员、优秀社会实践队员)

a、优秀团干:每个二级学院8人,凡五四红旗团总支可增加2个名额;

b、优秀团员: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总人数3%的比例推荐;

c、优秀青年志愿者: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总人数1%的比例推荐;

d、优秀团委委员:团委委员包括校团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主席团副,以团委委员总数的3%的比例推荐;(进行中)

4、对于申报的集体或个人,若发现不诚信行为,将取消本次的评优资格。

5、对于申报的个人,未认真按时完成或观看青马工程学习,将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6、对于评优标准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希望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本着充分发动、积极引导的原则,宣传好本次总结评比工作,认真遵照《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评优标准及要求》,本着自由申报与老师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掀起学先进、做先进的热潮。

注:本次申报审核所有权归校团委所有。

附件一: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评优标准及要求

附件二:优秀集体申报表

附件三:优秀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0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五四”评优

标准及要求

为了使评比更能充分体现学生各方面的能力,表达学生个性,也为了有效倡导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鼓励更多的学生投入到自身素质拓展中来,特拟定本评优办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项目

(一) “五四”红旗团总支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学生会和团总支按规定的建制运行;工作思路清晰,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能够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注重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结合本学院实际,积极开展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

2、团总支开展的活动能够涉及支部每一位成员,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在开展支部工作时富于创造性和连续性,以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独特的工作形势,体现本支部工作的特色;

3、认真指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配合校团委办好团干培训、青马工程培训;认真组织开展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总结、有成效;扎实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参与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4、申报材料能全面详实地反映本单位工作,工作成效突出;

5、按时交纳团费和年度团员证注册,团内年度统计数据准确。

)优秀团支部

1、全班同学思想品德素质好,班风正,团结互助,遵守校纪校规,在校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无严重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在各项创建、竞赛、评比活动中成绩突出。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3、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以身作则,团结全班同学形成班级核心。

)优秀社团

1、按五四评选社团类奖项总数,从《大学生社团管理细则》的社团分数的排名选取。

   2、在社联正式注册范围内,有明确的协会章程,机构完善,社团运行良好,能按时换届,社团内部团结,社团决策公开、公平、公正,社团负责人没有受过社联或学校处分。
   3、社团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社团简介,社团内部活动简介加活动图片,社团本年度社团对外活动图片、活动简介、宣传途径、活动效果及活动效果佐证材料。
   4、学生社团要做到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资料完整、档案分类明确,并能及时在学院宣传阵地上发布活动信息。

)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为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各个二级学院。

  2.集体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3.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数、学期内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次数多的集体,以及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荣获荣誉表彰或受到报纸、网站等报道的集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有组织性、有纪律性,有一定的团结合作性,有突出的大型活动,深受外界好评。

优秀部门

1、坚持贯彻学校领导的意图,有很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效率地完成学校所下达的各项任务。

2、本部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未出现严重违反校级校规的情况。

3、团队成员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优秀个人

(一)优秀团干

1、担任团基层组织工作,并具备优秀团员各项素质的干部,能积极参加党校培训和团校培训;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立足本职,努力工作,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投身校风、班风、学风建设,在各项创建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

4、热爱共青团工作,密切联系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没有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现象;

6、品德高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从事团干部工作半年以上,且仍在职。

(二)优秀团员

1、积极响应团的号召,严格按照团组织的路线走,没有违反团的纪律,没有受到过任何批评。

2、按时缴纳团费,品行态度端正,受他人好评。

3、在班级里能够遵纪守法,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班级、二级学院、学校的各项活动。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志愿服务事业,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具有不少于6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志愿服务行动中,事迹感人,成绩突出,受到社会群众和学院师生的广泛赞誉;

4、其中包括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实践队员。

(四)优秀团委委员

1、在管理方面,需要有很好的战略部署,能够合理安排所负责部门的具体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目标;
   2、在学习方面,需要有良好的学习成绩;
  3、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4、在团队合作方面,委员在工作于生活中能积极与团队配合并无私的作出贡献,做到个人与团体均有良好的成绩;
优秀委员是工作能力超群、工作态度积极、工作成绩显著,并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委员。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优秀集体奖项的评选程序

1、由参评团队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提交申报表(可提供辅助证明材料);

2、根据各参评团队的申请,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进行复审,确定入围名单;

3、校团委对获选名单予以公示。

(二)申报优秀个人项的评选程序

1、由参评的个人首先向所在团总支提出申请;再由各辅导员、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人员;

2、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评选标准进行初评,按照申报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写出推荐意见(负责老师签字后生效);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进行初评后,将申报表统一上报校团委;

4、在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标准,由校团委进行复审,确定最后获选的名单;

5、校团委对获选名单予以公示,为期一周。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带动团学组织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宁缺勿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可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二级学院评优工作的具体办法,组织开展二级学院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并将本二级学院表彰的先进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4、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

附件二:优秀集体申报表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度“五四”表彰优秀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申报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2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填写时删除)

团总支

审批意见


附件三:优秀个人申报表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度“五四”表彰优秀个人申报表

申报人


申报内容


二级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