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加强宣传统战部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细则所指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
1. 设立部门资产管理员,由 [具体人员姓名] 担任,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责任心,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交接并报备。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负总责,监督资产管理员工作,审核重大资产事项,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1. 需求提出: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填写《资产购置申请表》,注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计用途、预算金额等信息,并附相关业务需求说明。
2. 审批流程:资产购置申请经资产管理员初审,确认是否符合部门资产配置标准及有无库存可调配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财务部门审批。
3. 采购执行:获批后,按照单位既定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优先选择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定点供应商,确保采购合法合规、质优价廉。采购完成后,及时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1. 资产入库:资产购置到货后,资产管理员会同采购人员及相关使用人员,依据采购合同、发票等资料,对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资产入库单》,详细记录资产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单价、数量、入库单号等。
2. 账务处理:资产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产入库信息及相关凭证资料报送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进行固定资产账务登记,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价值较低但批量购入的资产,按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1. 资产分配:资产入库后,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协调资产管理员将资产分配到具体使用人员,并建立《资产使用人员登记表》,明确使用人保管责任。
2. 使用培训: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资产,如摄影摄像设备、专业软件等,由部门组织或协调相关技术人员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资产得到正确、高效使用。
3. 日常维护:使用人员负责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发现资产有小故障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由资产管理员联系专业维修人员或按照设备维修手册进行简单维修。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如每月对办公电脑进行一次系统更新、查杀病毒,每季度对宣传设备进行一次性能检测等,确保资产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维修管理:资产出现较大故障需要维修时,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维修申请表》,注明资产名称、故障现象、维修预算等信息,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联系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资产管理员验收维修效果,并将维修费用及相关凭证资料存档备查。
1. 定期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资产清查盘点,由资产管理员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范围、时间、人员分工等。盘点过程中,采取实地清点、核对账物、检查资产使用状态等方式,确保资产实际数量、状态与资产台账及财务账目相符。
2. 盘点结果处理:盘点结束后,资产管理员编制《资产清查盘点报告》,对盘点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损坏、闲置等情况详细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处理,同时根据审批结果及时调整资产台账及财务账目。
1. 处置申请:资产因报废、转让、捐赠等原因需要处置时,资产管理员填写《资产处置申请表》,说明资产名称、型号、购置日期、处置原因、拟处置方式等信息,报部门负责人审核。
2. 鉴定评估:对于申请报废的资产,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是否确实达到报废条件;对于拟转让、捐赠的资产,根据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确保资产处置合理合规。
3. 审批程序: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资产处置申请,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财务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资产。
4. 处置执行:获批后,按照批准的处置方式进行操作。报废资产由专人负责按环保要求处理,转让资产严格按照规定的交易程序进行,捐赠资产办理好相关捐赠手续并留存记录。处置完成后,及时核销资产台账及财务账目。
1. 内部监督:部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效益等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资产管理员定期向部门工作人员通报资产管理情况,接受大家监督。
2. 考核机制: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造成资产损失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 本实施细则如与国家、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冲突,以国家、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 本实施细则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宣传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