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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信息工程学院操行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操行考核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的考核管理,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准则》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个人操行考核评定是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考核评定,引导广大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学生个人操行考核采取量化评议的方法,分为个人操行考核和班级操行考核。个人操行考核计算公式为:基础分+各项加分-各项扣分=操行得分,个人操行考核由班委考核小组依据团总支学生会出具的《思想品德加、减通知单》以及统计本班个人操行分,再交由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办公室以班级为单位将操行分考核成绩进行汇总且备份;班级操行考核得分由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考评小组按照班级操行考核细则认定成绩。

第四条 考核结果将作为班级评优评先、奖学金、推优入党、优秀毕业生等指标的重要依据,学生个人操行分一个学期不合格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学生每学期操行考核结果将计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 考评机构

第五条 设立三级考评机构,分别为班级考评、团总支学生会考评和学院学工办考评。

1.班级考评以辅导员为组长,团支书和班长为副组长,组员为班委会干部,负责对班级学生个人操行考核进行登记,班委考核小组认定个人操行考核成绩。

2.团总支学生会考评以团总支书记为组长,主席团成员为副组长,负责认定班级操行考核成绩。

3.学院考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以及学工处主任、辅导员,负责协调和监督整个操行考核的工作流程,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定,对评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生或学生干部进行纪律处理。

第三章 操行考核实施

第六条 操行考核评定的内容包括:班级操行考核、个人操行考核,其中班级考核方面为班级班风、学风、班级到课率、 就寝率、卫生达标率、班级文化建设等。个人考核方面为个人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日常考勤、宿舍卫生、文体活动、学生工作等。

1.个人、班级操行考核结果每月统计一次,由团总支办公室汇总,并在机电学院教学楼、机电工程学院教师群、班主任群、班长、团支书群进行公示,对操行分排名不及格的班级进行公开批评,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及时反映,经核实后进行修正。

2.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操行分考评小组对各班级操行考核成绩每月、每学期汇总到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

3.现代信息工程学院设综合考评举报箱,在考评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可通过举报箱进行投诉举报,举报箱地点:笃学楼214(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

第七条 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操行考核工作流程:

1.个人考核操行分以80分为基础分。

2.个人考核以班级为单位,实行每月统计、每学期考核评级。

3.各班班委负责记录本班每位学生的操行测评加、减分情况,并交由班级考评组组长(团支书)进行汇总;团总支办公室负责统计各班操行分情况,且班级扣分是落实到本班每个同学的个人操行分上。

4.每位学生本月加减分的情况由班级考评小组及时登记加、减分,对于加、减分项目有异议者,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勘误。

第八条 操行分学年评级:优秀(≥95分及以上)、良好(85分≤操行分≤94分)、中等(70分≤操行分≤65分)、不合格(65分以下)。

第九条 凡在操行考核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团支书本月操行分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学生操行考核在“优秀”以上才能推荐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班主任助理”、“优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奖学金”等评优评先的候选人。

第四章 班级操行考核细则

第十一条  班级考核加分项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参与学校学院讲座、会议等活动,全勤班级加班级考核分1分/次;

2.每月班级到课率前五名班级加班级考核分2分/月;

3.每月晚自习到勤率前五名班级加班级考核分2分/月;

4.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纪律各方面表现良好,并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照片及活动总结交到秘书处备份,加班级考核分2分/次;

5.如有加分项目未列入上述规定的,由班级申报并由团总支学生会考评小组认定加分结果。

第十二条  班级考核扣分项按以下规定执行:

1.参与学校、学院讲座等活动,无故缺席、迟到的人数达到本班人数15%,扣班级操行分2分;

2.晚自习期间玩手机、讲话或做其它与晚自习无关事情超过本班人数15%,扣班级考核分2分;

3.检查班级到课率,班级旷课人数达到本班人数15%,扣班级考核分2分;

4.班级早退情况严重的班级,扣班级考核分2分;

5.无特殊情况晚归且人数达到本班人数15%,扣班级操行分3分;夜不归宿的人数达到班级15%时取消该班级评优评先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扣班级考核分5分;

6.在校各项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具班级罚单且扣班级考核分5分;

注:班级罚单将在开具之后的下一周核实并实施一星期校、院级假条无效的处罚(除老师开具的假条)。

第五章 学生个人操行考核细则

第十三条 学生个人操行考核加分项按以下规定执行:

1.青年大学习每个星期按时完成任务者,加个人分2分/月;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有总结报告或社会实践报告的,加2分/次;

3.宿舍每两周保持达标个人加2分,一个月全部达标加4分/月;

4.被评为学校文明宿舍成员加5分/人,学院文明宿舍成员加3分/人;

5.参加无偿献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优秀事迹受学校表彰可凭荣誉证书,每次加2分且不重复加分;

6.参加学校、学院指定的各种校园活动,加3分/次,每月累计不超过10分;

7.代表学院及学校参加院级和校级以上各类文体比赛的,每个项目加5分;

8.证书类加分:英语等级考试:四、六级425分以上者每证加10分,A级60分以上者每证加5分;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每证加5分; 获取其他专业技能类证书每证加分高级加10分,中级加5分,初级加2分;获取职业资格证每证加5分;证书类不可重复加分(本学期获得的证书级别高于以往学期的除外);

9.学生干部加分严格考评,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者,按下列情况加分:

各类学生干部

加分

班长、考副、团支书;

6

其他的班干部、宿舍长;

4

校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学校社团、协会干事,

2

备注:

1、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可进行累计加分;

2、加入校、院两级部门干事限加一个部门的个人操行分:

3、参加学校学生组织(上表所不包含的),表现突出并有学校组织证明的,由年级测评小组酌定加分,原则上不超过5分。

10.个人荣誉加分

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优秀团员

60

40

30

25

15

优秀团干部

60

40

30

25

15

优秀学生干部

60

40

30

25

15

社会实践、军训、团日活动、文体类比赛等先进个人

60

40

30

25

15

备注:

1、其他个人表彰比照优秀团员加分(不包括奖学金、三好学生荣誉);

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等级奖项时,限加最高分值项。

11.个人竞赛类加分

名次/等级以及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优胜奖

国家级

60

40

30

20

省级

40

30

20

15

市级

30

25

20

15

校级

25

20

15

10

院级

15

10

8

4

备注:

1、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时,限加最高分值项;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获得团队奖的成员同时获得个人奖项的,个人荣誉分减半加分;

2、竞赛包括个人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以个人参加为主的比赛;

3、比赛未设一、二、三等奖的,视进入决赛人数的20%获得一等奖,进入决赛人数的30%视为获得二等奖,其余的视为获得三等奖;

4、院级比赛系本院学工办、团总支、学生会主办的竞赛。

12.学生申报加分项目未列入上述规定的,由团总支学生会考评小组认定加分结果。

第十四条 学生个人操行考核扣分项按以下规定执行:

1.每周青年大学习未按时交截图者扣2分/次;

2.晚自习吃东西影响其他同学者扣2分/次;

3.宿舍卫生未达标扣2分/次;

4.晚自习考勤谎报班级姓名且包庇者一经查实扣5分/次;

5.团总支学生会召开各项工作例会,无故迟到、旷会情况的班干部扣2分/次;

6.学校、学院指定参加的各种校园活动无故未到者,迟到扣1分/次,缺席扣2分/次;

7.在班级考勤发现有班委谎报人数或个人请假条做假行为一经发现,扣5分/次;

8.学生会检查班级到课率,迟到扣1分/次,旷课(晚自习)扣4分/次;

9.学生请假时,必须跟辅导员、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事后一天内将假条补交至院团总支办公室,逾期或未办理补假手续的同学视为无故旷课,扣5分/次;未经老师同意私自假冒、涂改假条,扣10分/次;

10.查寝晚归扣2分/次、查寝未归扣5分/次,若被学校通报查寝未归扣当月评定不合格;

11.上课(晚自习)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课扣4分/次;旷课每学时扣2分;

12在学校公共场合抽烟者扣2分/次;

13.晚自习睡觉经提醒不改扣2分/次,晚自习玩手机经提醒不改正扣2分/次,屡教不改扣5分/次,上晚自晚自习大声喧哗扣2分/次,晚自习学生未带书籍扣该学生2分/次;晚自习带蓝牙耳机者扣2分/次,晚自习拒交手机、交模型机及交无卡手机者扣5分/次;

14.严禁在宿舍使用如电暖器、电炉、热得快、电热水壶、电热毯、电饭锅等违章电器;严禁将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宠物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入宿舍,被检查发现后告知相关安全负责人,并扣5分/次;

15.穿拖鞋背心及睡衣上课和上晚自习者扣2分/次,晚自习随意走动者扣2分/次;

16.班干部带头违反纪律,扰乱学习会工作秩序者扣2分/次,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班干部本学年个人评优评先的资格;

17.查寝时谎报宿舍成员去向,经检查核实后,取消优秀宿舍评比资格,扣该宿舍每人个人操行分5分;

18.在宿舍经商或推销商品,经检查核实后,扣个人考核分1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19.在考勤过程中,多次提醒违纪行为屡教不改并辱骂执勤人员者直接三倍扣分。

注:凡受学校警告处分者,当月直接定为不合格。

第六章 操行考核附则

第十五条 《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操行考核管理条例》由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起草并审议,经现代信息工程学院批准通过。

第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在校班级、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负责执行,现代信息工程学院在校班级、学生共同维护,相互监督。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现代信息工程学院所有。

现代信息工程学院

二0二三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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