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楚退学处理的公示
各班级:
根据《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我院大数据技术23103班张楚同学未经学校批准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应给予退学处理。我院已上报学校学工部,学校将对张楚在学信网上做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苏老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3日。
联系电话:19219655621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现代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