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住校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学生在外租房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校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住宿,但家在株洲市区范围内或市内公交车能直达学院区域内居住的学生可申请走读。

二、有直系家庭成员在市内工作并能提供居住的学生,经家长同意来校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后,凭相关证明,可申请走读。

三、凡不具备走读生条件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其他理由办理走读或私自在外租房居住。

四、申请走读的学生应在每学期第一周填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可免交住宿费,申请走读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在学生宿舍内居住。

五、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在外租房,对不听劝阻,执意在外私自租房的学生,学院将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并按标准收缴住宿费。同时,违纪学生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六、住校学生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爱护公共财物,宿舍物品及公寓用品带出须经宿管员批准方可。

七、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学院关于学生宿舍的有关管理规定,讲卫生、守纪律,学生须按6S标准要求搞好内务卫生,努力营造一个文明、整洁、舒适的校园生活环境。

八、住校学生严禁在学生宿舍内打架、敲诈、偷盗、赌博、酗酒、吸烟、生火、做饭菜、打骚扰电话;不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不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九、学生进入异性同学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不准在异性宿舍长久逗留或留宿,不得在宿舍内传播不健康的书籍、视频或音像制品。

十、学生宿舍内不准经商,不得在宿舍内兜售各种资料和生活用品,散发传单广告。

十一、本规定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