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严格执行学生管理工作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负责、快速”。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规范科学管理,管理与服务相融合,寓优质管理于热情服务之中。
二、限时工作,提高效率
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接到学院师生员工、学生家长的来电、来信或接待来访,能当即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答复。一般常规工作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一个工作日不能完成的工作,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需要请示上级或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一个工作日内转报、转送完毕,确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必须向交办 (当事)方说明事由;对师生或部门反映问题和意见预约时间,务要准时,不让师生、家长多跑一次路;学生管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办公,不出现一次失约,能现场解决的马上解决。
三、欢迎监督,接受投诉
为保证把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学工部(处)成立服务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处)办公室。在心理咨询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征兵工作站设立意见箱,如果发现有违诺现象或对服务工作有异议,请用书信、电话、面谈的方式向我们投诉,学工部(处)受理投诉部门将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单位、个人答复或告知处理结果。
上述服务承诺,衷心接受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731-22537633 222537526
13908436791 13874158668 1529217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