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化职院[2018]69号
关于制定下发《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 41 号令和第43号令,特制定《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经校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2、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条例 通知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印发
(共印45份)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价,充分调动学生工作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学生工作水平和实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组织部、团委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二、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
三、考核周期
每年1月至12月
四、考核内容
主要由基础项目、日常项目、工作讲评和特色项目组成。
(一)基础项目(100分)
学校学工部(处)牵头根据《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逐条评分,月度考核每月汇总,年度考核每年12月份由学工部(处)牵头对二级学院基础项目进行实地检查评价,综合平均得出基础项目分值。其中月考核项目主要考核点:
1.学生到课率。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学生会纪检部每周1次随机抽查各二级学院班级的到课情况,计算出到课率。抽查时考虑年级、层次等因素,做到公平、公正,抽查结果于当日进行公布,月底总评。
2.宿舍内务达标。由学生工作部(处)宿管科组织对全校所有宿舍进行普查,对各二级学院宿舍内务卫生进行达标评定(见化职院学[2016]2号)。评定结果于当日公布,月底总评。
3.夜不归寝。由学生工作部(处)每天组织学生干部和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就寝情况进行检查,超过当天24点未归者则为夜不归宿。检查情况于次日公布,月底总评。
4.主题班会。按要求每月组织班主任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二)日常项目
学工部(处)牵头对学工系统校院重点工作以及其他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日常项目只扣分不加分。
1.重点工作。主要是校院两级重点工作和临时交办的重点工作。
2.值班工作。学工系统实施值班制,每个月由学工部(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初上报的值班人员名单制定值班表。值班要求:晚上7点——10:30,负责宿舍巡查,协调处理有关事务,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以学工部(处)宿管科值班记录为考核依据。
3.会议考勤。召开各类会议的考勤情况。
4.各类报表。学工相关工作的报表和材料上交。
5.学生违纪。所带班级学生有违反学生管理规定,因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者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处理的跨学院影响较大的违纪现象和行为(考试违纪及二级学院自行处理的除外)。
(三)工作讲评(100分)
每年12月份,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对学生工作讲评,专家根据《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出讲评分值。
(四)特色项目
各二级学院根据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每年12月进行申报,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加分。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与总结
每年12月份,各党(总)支部参照《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见附件1)做好自检自查评分工作,并做好工作总结报学生工作部(处)。
(二)学校考核
1.月度考核。学工部(处)牵头依据《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基础项目的月度考核部分与日常项目考核综合情况每月通报;
2.年度考核。学工部(处)牵头依据《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每年12月份到各二级学院进行实地核实。
3.工作讲评。每年12月份,学工党总支副书记进行工作讲评,专家综合评分。
(三)分值及汇总
考核总分值=基础项目×80%+工作讲评×20% -重点项目+特色项目
(四)否决条件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考核为不合格:
1.学生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件,如在校学生伤亡责任事件、未经许可的罢课事件、游行示威事件、重大安全事件、其他突发事件处理和上报不及时引发的重大责任事件等。
2.学工系统成员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处分;
3.学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总分综合排名前两名的为学校年度学生工作先进单位。
2.考核结果与优秀辅导员评比挂钩。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为先进单位的二级学院,奖励年度个人优秀指标1个,即该二级学院的学工党总支副书记或学工办主任直接列为年度优秀辅导员。
3.排名前两名的二级学院,若出现一票否决的现象,先进单位原则上往后顺推一次,且其考核分值达到85分以上。
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指标
指 标 |
考核细则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备注 |
|
基础项目(100分) |
|||||
一、组织建设 5分 |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1 |
缺1分/项 |
年度 |
|
2.建立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
1 |
缺扣1分 |
年度 |
||
3.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学生工作1次/学期 |
2 |
缺扣1分/次 |
年度 |
||
4.二级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例会1次/月 |
1 |
缺扣0.5分/次 |
年度 |
||
二、队伍建设 20分 |
(一) 辅导员 10分 |
5.学院举办辅导员技能大赛初赛,参与率达100%。 |
5 |
未举办扣5分,参与率缺扣1分/人,下不封底 |
年度 |
6.专职辅导员下学生宿舍至少4次/月,参加学生活动1次/月;参加主题班会1次/月。 |
5 |
缺扣0.1分/人次,下不封底 |
年度 |
||
(二)班主任 5分 |
7.每个行政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 |
1 |
缺扣0.2分/班 |
年度 |
|
8.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至少1次/学期 |
2 |
缺扣1分/次 |
年度 |
||
9.班主任下学生宿舍至少2次/月,参加学生活动1次/月;参加班会1次/月。 |
8 |
缺扣0.1分/人次,下不封底 |
年度 |
||
(三) 团学 干部 5分 |
10.团学组织机构健全,团学干部配备完整,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