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办理指南

各位应征入伍同学:

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协助大家办理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等业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上预审

1.请添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湘陵老师微信13637336177(电话号码与微信同号)用于接收办理通知并传送材料。添加时请备注“入伍资助+姓名”。

2.请于每年10月1日前,将完整、清晰的申请材料照片通过微信发送至陈湘陵老师,完成线上预审核。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注:当年9月入伍、暂未取得《入伍通知书》的学生,可延至次年统一申报。全国统一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

二、线下纸质材料提交

1.邮寄提交

请于每年10月1日前,通过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EMS方式寄出材料,请按以下内容填写收件信息: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18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湘陵老师,13637336177。

2.现场提交

请在来访前通过微信或电话(13637336177)与陈湘陵老师预约,并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厚德楼负一楼109)。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所需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Ⅰ》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后双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彩色复印,或黑白复印件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注明持卡人姓名、卡号、开户行全称及支行名称,须为一类账户)。

6.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7.如有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及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印的《一次性还款承诺书》。

【说明】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年10月集中申报一次。学校审核并上报材料,待上级拨款后,将补偿款项发放至学生指定银行卡(如信息准确,预计于农历新年前完成发放)。请保持通信畅通。

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Ⅱ》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后双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并依次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学校财务处公章,学校财务办公室在上善楼201)。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

3.《退役证》彩色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注明持卡人姓名、卡号、开户行全称及支行名称)。

(学生工作部)


一审:肖 双

二审:李 媛

三审:陈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