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应征入伍同学:
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协助大家办理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等业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上预审
1.请添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湘陵老师微信:13637336177(电话号码与微信同号),用于接收办理通知并传送材料。添加时请备注“入伍资助+姓名”。
2.请于每年10月1日前,将完整、清晰的申请材料照片通过微信发送至陈湘陵老师,完成线上预审核。预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材料。
(注:当年9月入伍、暂未取得《入伍通知书》的学生,可延至次年统一申报。全国统一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
二、线下纸质材料提交
1.邮寄提交
请于每年10月1日前,通过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EMS方式寄出材料,请按以下内容填写收件信息: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18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湘陵老师,13637336177。
2.现场提交
请在来访前通过微信或电话(13637336177)与陈湘陵老师预约,并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厚德楼负一楼109)。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所需材料: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Ⅰ》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后双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彩色复印,或黑白复印件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注明持卡人姓名、卡号、开户行全称及支行名称,须为一类账户)。
6.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7.如有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及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印的《一次性还款承诺书》。
【说明】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年10月集中申报一次。学校审核并上报材料,待上级拨款后,将补偿款项发放至学生指定银行卡(如信息准确,预计于农历新年前完成发放)。请保持通信畅通。
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1.《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Ⅱ》原件(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后双面打印,本人手写签名并依次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学校财务处公章,学校财务办公室在上善楼201)。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信网下载打印)。
3.《退役证》彩色复印件。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5.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注明持卡人姓名、卡号、开户行全称及支行名称)。
(学生工作部)
一审:肖 双
二审:李 媛
三审:陈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