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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法》知多少?

发布时间:2017-04-19   来源:宣传统战部   作者:宣传部   阅读量:

    编者按:今年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次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国家安全高于一切”。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必须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全体人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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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几组有关国家安全的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什么是恐怖主义?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三、简述哪些行为属于恐怖活动?
        1、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2、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3、组织、
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4、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动。
 

四、简述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