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颜院”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美颜院”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写字楼17A1808)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10:0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美颜院”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0724-2530HN076996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453422.37元
最高限价:453422.37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要求(简要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1 |
“美颜院”综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453422.37元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写字楼17A1808,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谈判公告仅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hnhgzy.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mgitc.com/Inde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731-22537501
地址:株洲市云龙职教城智慧大道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58号双塔国际广场B座写字楼17A1808
联系人:王利任、罗志、胡巧玲
电话:0731-8222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