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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校友回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校友在促进湖南招才引智、招商引资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校友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湖南建设,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校友宣传湖南、服务湖南、投资湖南作用,搭建校友资源交流对接平台,打造双招双引升级版,引导在湘高校、中学校友回湘贡献、为校争光,支持外省高校在湘校友融湘爱湘、建湘兴湘,释放校友经济对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打造三个高地标志性工程的推动作用,推动校友湘与湘商回归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形成地方与学校双轮驱动、校友与湘商双引双回、人才与产业双向赋能的良好局面,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

二、工作内容

(一)瞄准补齐人才链,促进校友+人才

1. 成立湖南省校友工作促进会,作为汇聚全省校友力量、服务校友发展的常设平台,构建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校际校友合作、科技产业联动、学校地方协同,形成校友人才集群效应。

2. 统筹建设校友人才信息库及双招双引项目数据库,动态建立海内外校友企业家、企业高管、专家学者等优秀校友人才清单,开发建设校友人才信息库系统,收集发布可供校友投资与合作的项目、载体资源,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各种资源信息在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研发机构等主体之间实现共享。

3. 鼓励高校设立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人才驿站”“引才引智工作站,建立健全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产业导师、创业导师等制度,柔性引进各类优秀校友人才。

4. 支持高校与地方联合开展发展专题研讨,组织举办校友论坛、校友金点子评选等,围绕湖南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聚焦做强创新链,促进校友+科技

1. 鼓励校友企业对接服务战略需求,联合母校优势学科专业,积极参与我省培育十个千亿级企业、打造“4+6”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北斗规模应用引领区等先进制造业高地标志性工程,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建设湘江科学城、实施“4+4科创工程、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等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推动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动中非经贸博览会创新发展、实施对接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工程等改革开放高地标志性工程建设。

2. 支持优秀校友、校友企业发挥人才、技术和资本优势,在湘设立研发机构,参加湖南省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湖南十大产业项目、湖南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等重大项目,在高性能复杂制造、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超级计算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现代石化、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 鼓励高校发挥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转移转化基地等创新平台作用,链接众创空间、孵化器、投融资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服务校友技术成果在湘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校友项目入驻各类公共创业孵化平台,按照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4. 推动高校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校友及校友企业开放共享,并提供专业化服务。除涉密、功能特殊、技术要求特殊、研究目的特殊等仪器设备之外,其他用于教学科研且具有一定共性需求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特别是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均应纳入开放共享范围,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三)着力延伸产业链,促进校友+项目

1. 重点针对湖南重点产业领域集群,吸引三类500、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行业百强企业和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企业等优秀校友企业来湘投资,并按规定享受税收、金融、财政、土地和信用等政策服务。

2. 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项目对接会、校友经济高端论坛、知名校友企业家座谈会、政企面对面校友招商引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校友企业的投资方向、投资领域、投资需求等,帮助各类校友企业、投资项目在湘签约落地。

3. 推动学校通过官方网站、杂志、会(报)刊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媒体信息平台,结合理事会、校友(代表)大会、座谈会、茶话会、研讨会、年会、庆典等活动契机,宣传推介湖南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政策、产业发展规划、招商项目、人文旅游资源、优势产业、名优企业、品牌产品,提升湖南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围绕完善服务链,促进校友+企业

1. 支持学校加强校友工作,完善校友联络、沟通和服务机制,围绕创业发展实现全流程服务、全要素保障、全周期互动。加强海外校友会组织对接服务,促进海归人才聚湘创新创业。

2. 每年将发挥境内外商协会(校友会)作用促进湖南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项目,对外采取以购代补的形式购买服务,对购买服务的项目,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并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

3. 支持相关基金为校友企业提供创业投资、项目孵化、企业培育、金融服务等服务,赋能校友经济与校友企业发展。

4. 支持高校及有关中学建立校友湘对接服务专区,组建校友湘服务专员队伍,建立校友吹哨、专员报到机制,全方位做好校友项目对接服务保障工作。

(五)立足壮大教育链,促进校友+教育

1. 支持校友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孵化,协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2. 健全招生培养就业校友全链条联动机制,充分挖掘校友企业优质资源,与高校联合建设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订单班、创新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等。每年举办校友企业、省内园区等专场推介会和招聘会,邀请知名校友企业家进校园讲就业创业故事,聘请优秀校友企业家指导大学生创业就业。

3. 鼓励校友和校友企业捐赠,支持设立社会公益基金、学术创新基金、校友奖学金助学金等,支持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4. 以长沙为中心,建设教授学术休假目的地,支持鼓励高校和相关中学邀请教授校友来湘休假疗养、学术交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省级层面成立“校友回湘”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外事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推进相关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相应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省直相关部门分别对口联系12所高校、市州人民政府对口联系25所中学,协调推进校友工作。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健全由学校主要负责牵头的工作机制,制定校友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建立工作平台。定期举办全省性的校友湘大会,配套开展校友企业来湘投资”“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海外科创人才湘发展”“大学生留湘创业就业等四项专题活动,邀约全球校友智力回归、项目回归、资本回归,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校友湘大会及专题活动与港洽周沪洽周、湘商大会、中非经贸博览会等活动平台的统筹对接机制。

(三)强化激励机制。建立校友工作评估奖励制度,对于成效显著、排名前10位的学校,实行榜单发布制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和经费投入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相关校友企业享受当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激励措施。对于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校友组织或校友,由相关市州或园区按照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学校聘请招才顾问”“招商大使,组织年度校友经济人物”“最美校友”“最美校友工作者评选、校友创业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切实增强校友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对各学校、相关单位的典型经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进行广泛宣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形成与校友亲清统一的新风尚。对工作成效显著、措施得力和获得年度评价优秀的学校和个人进行多方位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服务湖南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