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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捐赠

捐赠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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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受赠部门一般为使用捐赠资产的二级学院,如捐赠未明确具体用途,受赠部门由捐赠归口联系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

(2)对外交流处、校企合作处分别为学校接受校友和其它个人与社会捐赠、企业捐赠的归口联系部门;

(3)根据捐赠的类型,现金类捐赠由财务处登记管理,设备等固定资产类由资产管理处登记管理,教学用耗材由教务处登记管理,其它办公用耗材由后勤处登记管理。

(4)协议的签订中需明确捐赠金额,由归口联系部门报校务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如果捐赠协议对附件2模版有改动,还须发起合同会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