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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

时限:怀孕五个月以后至生产前

资料:1、孕妇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2、孕妇本人身份证原件

    3、生育证(准生证)原件

    4、孕妇保健手册(病历本)

补充说明:选择本地医院生育,生产时持待遇证至所选医院直接减免生育住院费。

二、异地生育报销

时限:产后一年内,每周星期二

资料:1、生育保险待遇证

    2、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出院诊断证明书

    5、华融湘江银行存折号(无存折号带身份证到旁边华融湘江银行开户)

三、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

时限:女职工在产后6个月至1年内

资料: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

    3、生育保险待遇证原件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这个证明上必须注明“出院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请去医院补办)

    6、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人事处领取)

    7、女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包括内容: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人事处提供)

四、男职工办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办理条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生育第一胎

时限:产后1年以内

资料:1、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证封面为红色,编号首位为1的)。

   2、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参保新农合的无原件需出具有新农合盖章的复印件)

   5、申请表,2张,单位盖章

   6、男职工单位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付款凭据,凭据注明:款项、单位开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单位联系人电话

五、上环、取环的程序

女职工单位开具上环、取环的证明(介绍信),女职工持证明和医保卡到定点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六、人流、引产的程序

女职工单位开人流、引产的证明(介绍信),持单位证明(介绍信)、结婚证原件、医院病历(检查化验单)到医保处生育科开介绍信,女职工持医保介绍信和医保卡到所选择的医院手术,费用在医院直接减免.

单位证明的内容:女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的定点医院

七、妊娠并发症住院的程序

办理了《待遇证》的女职工,因妊娠并发症、合并症等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持《待遇证》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到医保处生育保险科开具《娠妊住院治疗介绍信》,凭《妊娠住院治疗介绍信》去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报销由定点医院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结算。

生育保险科电话:28681657、2868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