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职院[2006]21号
各二级单位: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4月3日院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文件下载: 化职院[2006]21号_关于印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 教师培养与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