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职称证明、主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工作设想等)。
3、人事处根据教师引进计划和有关要求审核,报院务会或院领导审批。
4、拟调入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就业)经学院审批同意后,人事处将拟调入(含应届毕业生就业)人员名单通知用人单位。
5、拟调入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就业)由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交人事处
6、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调入人员人事处发商调函调档,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
7、人事处审查应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接到拟调入人员档案,并附有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调出的函,经人事处负责人审阅签署意见后,报上级审批后,发调动通知函。
8、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交报到证、出示学位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各复印2份)和个人10张1寸照片到人事处办理相关事宜。调入人员持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明、学位证、毕业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各复印2份)和个人10张1寸照片到人事处办理相关事宜。
9、填写职工调入人员花名册、职工卡片,发给自传和干部履历表。
10、交回自传、干部履历表,在上班报到表上签到。
11、人事处发放工作通知单。本人持工作通知单到学院有关部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