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职院[2009]17号
为加强我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的管理,确保实践(挂职)锻炼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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