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化职院[2009]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6月8日~9日:报名申报工作。
学习化职院[2009]32号文件精神,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本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表格到人事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中下载)、提供相关材料,交所在教研室签署意见。
二、6月10日~13日:单位组织评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含讲义、课件、《申报表》及有关获奖材料)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即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分别报送职能部门(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各部门按5%的比例报送候选人,优秀双师型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每个系报送一名候选人,优秀辅导员原则上每个系报送一名候选人。
三、6月14日~18日:工作小组分组组织评选。由职能部门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分组进行评选工作,审核材料、评议、打分排队,并将结果报送学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6月20日: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工作小组对推荐对象的事迹介绍、复核材料、评议、打分排队提出侯选名单,提交院务会,确定获奖人选。
五、全院公示一个星期后,由院务会审批,学院正式行文公布。
六、
人事处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