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方法及要求
1、考核内容和程序: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坚持民主、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个人总结、公开述职、群众评议或测评、部门考核小组作出初步结论、校长办公会审批的程序进行。
2、各单位可根据《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化职院【2011】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人员的考核细则和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中层干部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另行组织考核,不占本单位评优指标。
3、个人考核应详细填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考核表中的评语要实事求是,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章。该表一式两份报人事处,记入职工档案。部门应填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16年度不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各一式两份,均用A4纸打印,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所有表格(含测评表)可从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中下载。
4、对不参加考核人员和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单独登记,并说明原因。
5、考核等级:年度考核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参加年度考核人员的10%以内。
二、对以下几类考核对象的处理办法
1、2016年6月30日以后来院工作的毕业生,参加考核一般不确定为优秀等级。
2、当年调入的人员,由现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其调转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院内调整人员(含借调人员)的考核,由原部门提供前段情况,现部门综合考评。
3、部门安排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原工作部门进行考核,有关学习、培训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4、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5、应参加考核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批评教育仍拒绝者,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6、部门人数较少的,按工作性质相对类似合并在一起进行考核。
三、考核期及时间安排
1、考核期为2016年度
2、考核分组情况见附件4
3、考核工作时间、地点由各考核小组组长确定,考核结果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人事处。
附件:
3、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2016年度不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