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
院级专业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化职院(2006)2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院级专业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选拔程序
各二级单位按照创建省级示校专业建设项目中专业带头人的建设要求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试行)》>[化职院(2006)27号]规定的条件、选拔程序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院级专业带头人的交《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1份;申报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交《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1份,表格到人事处师资建设网页中下载。其它材料按以下次序装订。
2、毕业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
4、“双师”证书或“双师”素质教师证明材料。
5、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反映工作业绩的学术论文、论著(教材)的复印件1份,论著(教材)只要求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等。
7、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间
1、以上所有材料于2009年3月3日前交人事处,(《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电子稿发至rsc8633@163.com)。
2、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报送,逾期不再申报。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