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07年
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78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07年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选派对象必须是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并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是40岁以下的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
二、推荐程序
1、由各二级单位按照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于4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聘书、专业技术职务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交人事处。
人事处
二00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