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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实施办法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324号)、《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312号)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化职院【201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3年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有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考评推荐工作纪律,确保考评推荐质量,实现我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阳光推评”。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按岗推评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组织机构设置

了加强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张孝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望(院长、党委副书记)

  员:其他院领导

  平(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唐轮章(人事处处长)

        虞三顺(监察审计处处长)

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唐轮章兼办公室主任。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教学测评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石绍军(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委员:隆平  (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唐轮章(人事处处长)

黄晓玲(人事处副处长)

      孙爱武(人事处干事)

      冯馨  (人事处干事)

教学测评委员会:

主任:张孝理(党委书记、教授)

委员:刘  望(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员)

王绍良(副院长、研究员)

      石绍军(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王雄伟(党委副书记、教授)

舒均杰(副院长、教授)

汤光华(自动化系主任、教授)

隆平(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教授)

颜鑫  (化工系教授)

周剑  (经济管理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