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3】24号)、《关于报送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3】12号)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化职院【201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13年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有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创新评价机制,强化过程监督管理,严肃考评推荐工作纪律,确保考评推荐质量,实现我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阳光推评”。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按岗推评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组织机构设置
为了加强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孝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望(院长、党委副书记)
组 员:其他院领导
隆 平(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唐轮章(人事处处长)
虞三顺(监察审计处处长)
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唐轮章兼办公室主任。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教学测评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石绍军(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委员:隆平 (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唐轮章(人事处处长)
黄晓玲(人事处副处长)
孙爱武(人事处干事)
冯馨 (人事处干事)
教学测评委员会:
主任:张孝理(党委书记、教授)
委员:刘 望(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员)
王绍良(副院长、研究员)
石绍军(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王雄伟(党委副书记、教授)
舒均杰(副院长、教授)
汤光华(自动化系主任、教授)
隆平(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教授)
颜鑫 (化工系教授)
周剑 (经济管理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