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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08年招聘辅导员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3-4名。

一、         基本条件

1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和原则性强,气质形象好,热心学生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相当水平)

2 1983 11 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身高:男、 1.68M 、女 1.55M 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可放宽至 198111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与我院开设专业相近或教育、心理、法律、艺术等专业者优先录用。

4、中共党员优先。

5、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         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聘期壹年(含试用期一个月)。聘期期满经学院考核合格者且工作需要可续聘。

2、聘用待遇见《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条例》

三、         聘用工作程序

1、应聘者个人申请,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交验相关证件;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应聘者进行考评;

3、考评合格者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者签约上岗。

欲应聘者请于2008712日前(周六、周日不报名)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1寸或2寸)到本院人事处报名(不收报名费),面试(含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633933(人事处)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