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展示新时代我校教师风采,在全校树立一批师德高尚、敬业爱生、乐于奉献的优秀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推进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表彰 2020年度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化职院[2018]43号)文件进行评选。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各部门按5%的比例报送候选人(按比例不足1人的可报1人),师德标兵、“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辅导员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部)报送一名候选人,外聘兼职教师每个二级学院(部)推荐1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
2、技术技能模范岗:评选推荐对象为本人参加教学技能竞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技术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荣誉的教师。
以上评选表彰对象与学校党委已表彰2020-2021年度先进个人不重复;以上二类人员评选表彰对象相互之间不重复。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7月8日前。
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本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表格到人事处网页“文件下载”栏中下载),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技术技能模范岗申报采用优秀教师申报表,备注优秀教师(技术技能模范岗)字样。
2.单位组织评议:7月9日~7月11日。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及有关获奖材料)进行评议,评议要结合学校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对承担年度重点工作人员、指导学生技能竞赛、个人竞赛获奖、技能抽查指导教师、课堂教学标兵等优先推荐,评议通过,即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分别报送职能部门(师德标兵报宣传部;优秀教师、优秀“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技术技能模范岗等材料报教务处;优秀教育工作者报人事处;优秀辅导员、班主任报学工处)。
3.工作小组分组组织评选:7月12日~13日。由职能部门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分组进行评选工作,审核材料、评议、投票,并将结果报送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
4.各工作小组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批。
5.经公示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
6.9月份召开表彰大会。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6日
附:
1、 化职院[2018]43号 关于印发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2、 师德标兵申报表
3、 优秀教师申报表
4、 技术技能模范岗申报表
5、 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6、 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
7、 优秀兼职教师申报表
8、 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9、 优秀辅导员登记表
10、 优秀班主任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