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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国内访问学者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学院的部署,请各教学相关单位根据湘教通[ 2009] 93号、湘教通[2009]95号文件精神,做好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我院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选拔。

二、推荐基本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初步明确了自己的主攻方向,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成绩较突出,为校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较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计算机及现代仪器设备操作应用能力较强;

4、来我院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5、具备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6、参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 1969 1 1 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须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是选派学校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三、推荐名额

各系(部)限推荐1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名国内访问学者。

四、推荐选拔程序

1、各系(部)认真学习贯彻推荐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保证本次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申请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教师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五份、《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三份。申报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三份,其它的材料准备按湘教通[ 2009 ] 93 号、湘教通[ 2009] 95号的要求办理。文件附件及表格可从人事处“新闻通知”或“师资建设”网页中下载

3、各系(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召开系(部)务会议,初步确定本单位候选人。

五、材料申报

各系(部)将本单位确定的候选人的材料(含电子稿)于2009325日前交人事处。

 

 

附:

1、关于推荐200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湘教通[ 200993 ) 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湘教通[2009]93号.doc

2、关于做好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09 95 号 省国内访问学者湘教通[2009]95号.doc

3、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教发[2005]89湘教发(2005)89号.doc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doc

4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名单2009申报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表格及导师名单.rar

 5、表格:2009年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格.rar

      2009申报湖南省国内访问学者表格及导师名单.rar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