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专题栏目 省高校处干班

省高校处干班

湖南省高等学校第112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

一、班级管理

培训班成立班委会,全面负责培训班的各项管理工作;成立2个学习小组,每个小组选出组长一名,协助班长管理班级工作,开展各种讨论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培训效果。

二、考勤和纪律

1.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2.学员从开学之日起开始考勤,按指定座位入座,按时上课、讨论,参加组织的其他活动。考勤按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出差)记载,由组长和班长严格登记,并记入学籍档案。

3.学员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必须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示后,由刘毅副书记批示,再交组织部存档。缺课5次或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发结业证书。

4.课堂纪律落实“六不”:不吸烟;不使用通讯工具;不随便进出教室;不迟到、早退;不在课堂上看无关资料;不无故缺席。

三、考核

1.按教学计划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成绩记入学籍档案。

2.学员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者,必须事先向组织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补考。补考成绩均按及格、不及格记载。未经批准不参加考核者,成绩记零分。

四、班级活动

班级活动原则上按教学计划实施,提倡以学习活动为主,如确需调整,事先通知。

五、总结鉴定

1.学员结业前由班长组织总结鉴定,总结鉴定的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党性锻炼、学习情况、考勤情况等。

2.总结鉴定的程序是: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写出自我鉴定,然后由小组、班委逐级填写鉴定意见,经学校审定,加盖公章。

3.总结鉴定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和优点,又要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做到对组织、个人负责,为组织了解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4.总结鉴定的内容要填入结业鉴定表,学员结业后归入本人档案。

六、评选优秀学员

1.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学习认真,表现突出,经小组民主推荐,班委会讨论,报教育工委党校批准,可评为优秀学员。

2.优秀学员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勤于钻研;严格自我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尊师重教,讲文明,讲礼貌,热心班级活动。

3.优秀学员由各小组民主协商确定推荐名单,按学员人数的20%评选优秀学员。优秀学员的评选程序根据各小组的名额,先个人(他人)自荐(推荐),小组推出候选人名单,经班委会审议,组织部研究后报教育工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