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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计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3.负责审计学校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4.负责审计学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情况;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5.负责审计学校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

6.负责审计学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7.负责审计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

8.负责审计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9.负责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等审计文件。

10.负责对审计结果利用和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负责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12.负责提请招标社会审计机构并负责对社会审计机构进行管理。

13.抓好相关制度建设;负责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水平提高和业务能力提升等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