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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学校党校将于10-11月举办2017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的2017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含教职工和学生)。

二、培训名额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计划推荐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自主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总学时为26学时。培训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其他有关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

四、考核与结业

1、本次培训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考试成绩(60%)和平时成绩(40%)两大部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综合成绩分优秀(100-85)、良好(84-75)、合格(74-60)、不合格(60分以下)四等。综合考核成绩合格及合格以上,准予结业,并颁发党校《结业证》。出勤率低于3/4或不参加考试者不计成绩。

2、考试合格的学员,准予结业并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填写《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五、培训要求

1.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是其入党的前提条件,也是党员发展的重要程序之一,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组织发展的参考,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总支发展对象的培训组织工作。

2.各单位要明确专人组织学员集中听课、分组讨论、自主学习等活动,并指定一名学生骨干担任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负责本单位学员的签到、考勤、课堂纪律监督、自主学习和组织工作。

3.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无故请假2次或旷课1次者,取消其学员资格,延长考察期,暂缓发展。

4.除集中学习外,学员还要按要求认真进行自学。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上交1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综合考试合格学员以总支为单位交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至党委组织部。

六、时间安排

1012日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2017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发送至党委党校邮箱635537076@qq.com;

10月17日—11月14日:集中培训

11月14日:结业考试;

11月15日-11月22日:

报送学员《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考核材料、学习心得等相关资料。

11月23日—11月25日:办理和领取结业证书。

附件一:2017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

附件二:2017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附件三: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登记表

               中共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928

附件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