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处室:
为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提高教职工的研究积极性,推动我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本年度校级课题设自科和社科两大类:社科设校园文化与思政教育研究和清廉建设研究2个专项课题。
自科项目不设指南,但所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必须与项目负责人专业方向一致,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及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1项;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不超过2项;已获批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2.目前有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
3.鼓励各项目团队吸收优秀学生参加科研项目,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创新能力。
三、研究经费及研究期限
(一)研究经费
资助0.35万元/项。
(二)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可延期。
四、申报程序
1.科研处发布校级项目申报通知;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申报。
2.申报者认真填写《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附件4)。并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个人账户,在系统提交相关项目申报信息和项目论证活页。
3.各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确保项目质量,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提交科研处。
4.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报学校审批后立项。
5.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5日24:00时,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产业处
2024年4月18日